因工作需要,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用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
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从事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岗位1名。要求:全日制法学专业,本科学历学士学位,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计算机水平二级以上,具有本市户口,年龄30周岁以下(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男女不限。
(二)从事机关文电、文秘及信息公开岗位1名。要求:人力资源管理专业,本科学历学士学位,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具有本市户口,年龄30周岁以下(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男女不限。
三、管理使用方式
所聘人员列入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,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,试用期2个月。合同期满后,经双方同意可再续签。薪酬待遇按佛府办函〔2011〕144号文执行,首次合同期内按第二档薪金标准2400元/月执行,试用期月工资按80%标准计发。有关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报名时间地点